诉讼离婚的法律知识要点之举证须知
一、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(一)证明原、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,如结婚证、婚姻关系证明书、户口本以及身份证。
(二)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。
(三)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,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。
二、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
(一)如涉及家庭暴力,应提交法医鉴定,提出证人。
(二)如涉及吸毒、赌博行为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;涉及行政处罚、刑事犯罪的,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。
(三)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,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、子女出生证、居住证明、相片或居委会、村委会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。
(四)因重婚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、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三、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
(一)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,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,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。
(二)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,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。
四、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
(一)证明有房产的,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、缴款发票或出资证明。
(二)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银行帐号、开户行名称;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股东代码、资金帐号、开户的证券机构名称;证明有车辆的,应提交行驶证、车牌号。
(三)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,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、出资证明等。
(四)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,除提交借据以外,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。
(五)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,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。
五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,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。
天元区位于株洲市河西地区。东隔湘江与株洲市河东地区为界,南与株洲县古岳峰镇及堂市乡相邻,西与湘潭县接壤。天元区辖三个街道、四个镇:嵩山路街道、泰山路街道、栗雨街道、马家河镇、群丰镇、雷打石镇、三门镇。天元区是株洲市政治中心,株洲市政府、株洲市委、天元区政府、株洲军分区驻地、株洲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都位于此,使天元区成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现代化新城区。天元区境内著名景点有湘江风光带、神农城、栗雨休闲谷、湘江古桑洲、空灵寺、资福寺、龙门寺因境内有天台山、园艺场,取“园”之谐音“元”,合名为天元。解放初,辖区分属湘潭县藕花乡、藕灵乡。1959年划属株洲市郊区,1965年划归株洲县;1966年园艺场复划入株洲市郊区。1992年2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,于园艺场辖区范围成立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,同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开发区。